【華豐大廈三級火】消防安全指示拖足16年仍未遵辦 議員斥《消防安全條例》是「無牙老虎」
撰文: 梁薾心
發布時間: 2024/04/14 20:11
最後更新: 2024/04/15 09:07
上周佐敦道華豐大廈三級大火釀5死40傷,揭發舊式商住大廈消防安全隱患嚴重,更引起社會關注3大疑團,包括為何大廈法團至今未遵辦屋宇署16年前發出的消防安全指示,和6年前的強制驗樓通知,屋宇署卻無進一步執法;然而消防隱患未除,牌照處仍向大廈內35所賓館發牌或續牌。有立法會議員今日(14日)斥《消防安全條例》是「無牙老虎」,阻嚇力不足;亦有議員促請政府檢討《旅館業條例》,不能容許舊樓無上限設立賓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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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豐大廈火災奪去5條寶貴生命,但多重疑團讓人質疑這場悲劇是否本可避免。華豐大廈樓齡60年,屬舊式商住大廈,內有大量劏房、賓館、練功房等。屋宇署曾在2008年向大廈法團發出消防安全指示,要求提升至切合現代要求的防火保障,惟拖足16年至今仍未遵辦。2018年則發出強制驗樓通知,法團分別在2019年及去年委任不同註冊檢驗人員,去年5月交報告建議進行修葺,包括更換防火門等,但現仍在準備招標文件。
立法會議員江玉歡日前發文質疑,屋宇署為何多年來都未有採取進一步執法行動,又斥以疫情作解釋牽強,「有指市建局早就資助大廈維修與法團聯絡,但因疫情未能開會,令維修一拖再拖,但指示早在2008年發出,距離疫情逾10年。」
截至上月底,消防處及屋宇署共巡查全港1.09萬幢舊式綜合用途樓宇,發出逾29萬張消防安全指示,約62%仍未處理,油尖旺區佔最多有1,800多幢,情況嚴峻。立法會議員田北辰今日批評《消防安全條例》是「無牙老虎」,不遵辦指示最高僅罰款2.5萬元,經法庭審訊後罰款可能更少,「不遵辦只罰數千元,安裝防煙門動輒要10萬元」;他認為政府處理消防問題應與舊樓維修看齊,由當局進場執行長期未遵辦的命令。
身兼市建局非執董的立法會議員謝偉銓稱,社區有不少舊樓同樣有維修及消防問題,認為所有持份者及政府都有責任,但歸根究底是條例阻嚇力不足;又說單靠市建局難做好市區更新,須有私人市場參與,建議政府提供經濟誘因。
另據《旅館業條例》審批賓館牌照或續牌時,牌照處須實地視察確保樓宇及消防安全符合要求。惟即使上述兩項屋宇署指示未獲遵從,華豐大廈內仍有35間持牌賓館。江玉歡質疑處方有否嚴格執行條例,並指出油尖旺區不少舊樓都有賓館,遊客喜歡入住,政府有必要加強審視。立法會議員鄭泳舜就指,政府發牌時只考慮賓館內情況,或忽略公用通道環境惡劣,倡檢討《賓館條例》, 不能容許賓館無上限設立。
民青局局長麥美娟強調,牌照處發牌時有嚴守法例;對是否修例限制大廈內賓館數量,認為社會可以討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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